通知公告

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4-09-10  点击: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体现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设导向。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科学遴选评价体系,突出考查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严处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领导学院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院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办。

组长:闫华飞 左辉

成员:张宗祥、黄艳、熊婵、朱喆、皮武良 秘书:王亚琴、胡倩、崔华燕、祝曦柏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

组 长:张宗祥

成 员:许慧、万庆、周如意、吴诗嫚、石梦菊

3.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学生是否具有推免生申请资格,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科研成果所有人(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实际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组 长:黄艳

成 员:熊婵、朱喆、朱湘晖、宋媛媛、何萍、肖琴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四、推荐条件

学院 2025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共分为两类:A 类计划、B 类计划。

其推荐条件分别如下:

1.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第一至六学期全部必修课(除公选课外)合格,且成绩优异。合格是指: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除公选课外)合格(无不及格记录);成绩优异是指:学业成绩必须满足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 (含30%);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2.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满足A类计划要求中前三项,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并且全部必修课(除公选课外)须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下列条件需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 SCI、EI、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收录。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五、名额分配

1.学校下达学院推免名额16个,学院按照各学系 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人数),结合2024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情况、上一年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和推免名额执行情况等实际,原则上按 A 类计划 13 个、B 类计划 3 个进行名额分配,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2.A 类计划13个,各系分配如下表:

学系

专业

人数

指标计算

指标

指标余数

候补 排序

会计

会计学(ACCA

方向)

22

5.2000

5

0.2000

2

会计学

34

财务管理

30

E+会计

72

公管

行政管理

43

1.4152

2

-0.5848

5

工商

工商管理

69

2.2709

2

0.2709

1

市营

市场营销

35

1.1519

1

0.1519

3

管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7

2.9620

3

-0.0380

4

电子商务

53

总计


395

13

13



3.B 类计划3个在全院内选拔。如 B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相关指标纳入 A 类计划名额并重新分配。

六、推荐程序

序号

时间

主要内容

1

9 月9 - 10 日

学院发布实施细则,召开推免动员会,进行政策解读等;学生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支撑材料清单,准备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

9 月10 - 14日

①学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到崔老师、祝老师处(文科楼 418、419),包括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支撑材料清单及各类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

②将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支撑材料清单及各类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至辅导员老师邮箱,命名格式为:学系+姓名+拟申报计划种类。

注意:成果认定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4日中午12:00,过期不再受理

3

9 月14 - 15日

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资格初审

4

9 月15日

学院组织公开答辩,进行综合考核,核算总成绩;学生当面确认并签字。

5

9 月15 -17 日

公示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或申诉,学院按程序受理并处理。

6

9 月18日

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部门。

七、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各环节综合评定,不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2.综合考核流程如下:

(1) 自我陈述。学生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陈述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对自己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表述,如涉及个人证书、荣誉、科研等方面陈述内容,须结合 PPT 或者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展示;二是对自己的申报类型、申报学校和申报专业的原因及自己存在的优势进行表述。

(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自由提问,学生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30 秒思考后作答。

(3)公布结果。以上两个程序完成后专家现场打分并公布结果。

八、其它说明

1.申请表(附表1或2)中所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统一由学院负责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生必须对其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部打印出来。

2.学院对申请 A 类计划、B 类计划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必修课(除公选课外)学习成绩得分。计算第 1 至 6 学期必修课(除公选课外)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 20 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组织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综合考核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3.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 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院对于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

4.申请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 1 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学院按规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是否具有 B 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学院根据各类计划名额,对学生按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A 类计划根据学习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B 类计划根据奖励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给学院名额总数的 1.2 倍,候补名额原则上在 A 类计划申请者中产生。

6.在学院公示结束之前,各学系内如有学生退出,按本系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如有学生退出,按学院候补排序位次核定候补人。

7.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 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工作联系人:唐老师:87041299@qq.com,刘老师:591859717@qq.com,朱老师:596284003@qq.com。

九、监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对学院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督查小组组长反馈。

联系电话:15972981801

联系邮箱:zzxqingdao@163.com

十、其它事宜

学院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 9 月 11 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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