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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共管理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0:14 作者:张三元 来源: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学科门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名称:公共管理 学科代码:1204

招生单位: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一、学科点简介

本学科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以下二级学科招生: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学科点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12人。

公共管理是一门研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规律的学科。政府等公共组织及其管理活动是其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过程、功能、行为及其组织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本学科拥有较好的科研基础,特别是在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方面,研究实力较为雄厚,其主要研究人员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科基金9项、省部级项目近20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在CSSCI源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在国内有着比较广泛的影响。

二、培养目标

1.积极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我国和国际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具有宽广基础和扎实的方法技能,有较强的独立分析与解决本学科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读写能力;

4.学生毕业后适合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适合到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并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开展创造性的工作,适应学习型社会和创新社会发展的要求。

、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四年。

四、主要研究方向

1.行政伦理与公共政策

2.公共安全与风险管理

3.社会治理与地方政府

4.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创新人才管理

5.大数据与电子政务

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公共财政

7.人口老龄化与老年社会保障

8.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

9.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10.土地经济与管理

11.土地规划与乡村振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生应在入学后两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一般情况下应在两年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选课程全部学分,于第四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并完成教学实践环节。

六、学分要求

本一级学科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8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33学分(学位课23学分,非学位课10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教学实践环节1学分。

七、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申请开题并撰写开题报告。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研究型学术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后,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位答辩。

八、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 程

类 别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方式

备 注

学位

公共课

0900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

36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必修课

9学分

09000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070005

综合英语

54

3

1

外语学院

考试

070008

英语口语

36

1

1

外语学院

考试

070009

英语写作

36

2

2

外语学院

考试

学位基础课

公共管理研究方法

36

2

1

管理学院

考试

必修课

8学分

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

36

2

1

管理学院

考试

公共政策学

36

2

1

管理学院

考试

公共经济学

36

2

1

管理学院

考试

宪法与行政法

36

2

3

管理学院

考试

不少于6学分

行政伦理与文化创新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中国政府与行政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中国社会问题与治理研究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电子政务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老年社会保障学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企业年金管理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土地资源管理学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土地经济学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土地利用规划学

36

2

2

管理学院

考试

非学位课

学科方向课

公共关系学

36

2

3

管理学院

考查

不少于10学分(各专业研究生均可把“学位专业课”的课程作为自己的“非学位课”选修)

中西文化比较

36

2

4

管理学院

考查

公共财政理论与政策

36

2

3

管理学院

考查

公共部门领导与战略

36

2

4

管理学院

考查

公共组织行为学

36

2

3

管理学院

考查

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

36

2

4

管理学院

考查

土地开发与可持续发展

36

2

3

管理学院

考查

说明:

1.考核方式中的“考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等形式;“考查”包括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堂讨论、口试、调查报告等形式。

2.跨学科考生需补修本科课程:《政治学基础》《社会学》《管理学》。随本科生听课。不算学分,但必选且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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