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专业考生初试分数线,以上两个专业现有若干名额需要调剂,现将我院2016年调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一级学科)
工商管理(管理学、一级学科)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接收“工程控制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调剂;
2.调剂“管理科学与工程”、调剂“工商管理”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中有统考数学(数学一、二、三均可)成绩;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2016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要求。
2.专业要求: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同时,只接受考数学的考生调剂。
3.为提高调剂效率和成功率,凡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先与我院电话联系,我院综合考虑考生情况后,考生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补填)调剂志愿并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
4.我院将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及时通知考生并安排复试。
三、调剂流程
详见《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流程图》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学院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复试。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参加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将被学院设置“待录取”标记。
4.已接受我院“待录取”的考生,未经我院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学院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5.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我校正式录取。
6.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含调剂)工作。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以上联系方式与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流芳大道特1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92116;15327398523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