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时间:2016-03-17  点击:

按照2016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专业考生初试分数线,以上两个专业现有若干名额需要调剂,现将我院2016年调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一级学科)

工商管理(管理学、一级学科)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接收“工程控制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调剂;

2.调剂“管理科学与工程”、调剂“工商管理”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中有统考数学(数学一、二、三均可)成绩;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2016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要求。

2.专业要求: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同时,只接受考数学的考生调剂。

3.为提高调剂效率和成功率,凡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先与我院电话联系,我院综合考虑考生情况后,考生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补填)调剂志愿并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

4.我院将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及时通知考生并安排复试。

三、调剂流程

详见《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流程图》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学院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复试。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参加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将被学院设置“待录取”标记。

4.已接受我院“待录取”的考生,未经我院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学院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5.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我校正式录取。

6.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含调剂)工作。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以上联系方式与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流芳大道特1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92116;15327398523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16年3月16日

关闭

地址: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 邮编:430205

院办电话:87992014    院长信箱:yhfei_2006@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2019 鄂ICP备05025754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