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主要从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三方面进行考查:
1.外国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掌握情况。可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综合面试成绩=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
四、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具体内容及准备材料如下:
(一)证件核查
复试前,学院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二)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复试要求进行复试。管理学院要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五、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25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
(二)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管理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学校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道德情况进行考察。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左辉、闫华飞
成员:罗琼、熊婵、张宗祥、黄艳、朱喆、李姝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处理突发事件。
(二)资格审查组
组长:熊婵
成员:朱喆、于怡迪、伍丹丹、李梓昱、王海澎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复试专家组
成员名单(略)
职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工作督查组
组长:罗琼
成员:王海澎、伍丹丹
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九、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27-87992116(于老师);邮箱:witglxy@126.com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27-87992115(罗老师);邮箱:176778989 @qq.com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