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1-09-15  点击: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和《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与范围

1.推荐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2.推荐对象:我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主要职责:制定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相关专家组,审核本学院的拟推荐名单并提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

组长:左辉

成员:闫华飞盛义龙 明均仁 张三元 张丹 涂洪波

陈显友

秘书:王亚琴 胡倩张荟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对推免工作全程监督。主要职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李义伟

成 员:许慧 万庆 周如意 朱喆 石梦菊

三、推荐条件

1.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①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秀;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全国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校研[2017]20号文附件1所列),在满足上述条件的第(1)、(2)、(4)款可以直接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推荐时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并经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学院推荐上报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不得超过学院总计划的50%。

四、推免生计划数

学校下达管理学院的推免生计划人数为12名,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原则上兼顾学系学生人数比例和学科发展。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 20 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 10 分)。

1.学习成绩为前 3 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2.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校研〔2017〕20 号文件 附件 2)确定;对于在该文件附件2有关条款中未提及的奖项或成果,考虑到近几年奖项变化的实际,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等方面情况,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给予分值奖励的奖项或成果,但不得低于文件中所列奖项或成果的相应标准和等次。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综合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创新科研能力五项指标,每项占比20%,总分100分(记入总成绩时按10%进行折算),面试流程如下:

(1)自我陈述: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陈述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针对自己在校期间的思想道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表述,如涉及个人证书、荣誉、科研等方面的陈述内容,须结合PPT或者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展示;二是对自己的申报类型、申报学校和申报专业的原因及自己存在的优势进行表述。

(2)答辩:自我陈述后,由现场评委进行提问,学生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可以进行30秒的思考,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计分说明:现场由评委进行打分,并现场公布结果。

(4)不参加综合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六、推荐程序

1. 通过班级QQ群、召开班会等形式将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每一名在籍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做到“全覆盖”。

2.9月14日至15日下午5:00前,学生自主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武汉工程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本人书面承诺真实无误后签字上交学院。

3.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督查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审核小组等。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4. 学院审核和考核。9月2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将公示3后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推荐顺序从高到低排序),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由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推免工作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同时上报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它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归属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举报申诉电话:027-87992115;邮箱:254143426@qq.com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87940025;邮箱:12060401@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7-87195662;邮箱:witjw@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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