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包括单科和总分)需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中的A类考生分数线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需满足学校要求的分数线。
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名单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s://cm.wit.edu.cn/
三、拟招生人数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生55人。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08:30-12:00,地点:文科楼514室。资格审核具体内容及准备材料如下。
(一)证件核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3.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二)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学院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指南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wit.edu.cn/info/1018/2975.htm
(四)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
五、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4日,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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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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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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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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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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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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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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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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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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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考生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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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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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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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
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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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所有考生参加。
2.中午13:30到文科楼413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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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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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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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水平
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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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
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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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所有考生参加。
2.上午8点整到文科楼501签到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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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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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主要从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三大方面进行考查: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掌握,采用闭卷笔试考核方式。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通过面试方式考核。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原则上按外国语水平占20%、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
复试成绩=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
2.总成绩计算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八、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十、组织领导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左辉、闫华飞
成员:李义伟、盛义龙、张宗祥、朱喆、李姝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处理突发事件。
(二)资格审查组
组长:盛义龙
成员:朱喆、于怡迪、伍丹丹、李梓昱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复试专家组
成员名单(略)
职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工作督查组
组长:李义伟
成员:王海澎、胡青云
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五)复试笔试考务组
组长:李义伟
成员:祝曦柏、李梓昱、林昱玘
职责:设置和布置考场,试卷接受、保管和发送(含保密)等。
十一、申诉及咨询
(一)举报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信箱:450494120@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115,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电子信箱:witglxy@126.com
联系电话:027-81624580,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复试咨询QQ群:807691286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