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
4.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领导学院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院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办。
组长:左辉、闫华飞
成员:盛义龙、张宗祥、熊婵、朱喆、皮武良
秘书:王亚琴、胡倩、谭泽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
组 长:李义伟
成 员:许慧、万庆、周如意、吴诗嫚、石梦菊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四、推荐条件
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共分为三类: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
推荐条件以《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A类计划学业成绩必须满足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含30%)。
五、名额分配
1.学校下达学院推免名额16个,学院按照各学系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人数),结合2023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情况、上一年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和推免名额执行情况等实际,原则上按A类计划12个、B类计划3个、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1个进行名额分配,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2.A类计划12个,各系分配如下表:
学系 | 专业 | 人数 | 指标计算数 | 指标数 | 指标余数 | 候补排序 |
会计系 | 会计学(ACCA方向) | 65 | 6.25 | 6 | 0.25 | 2 |
会计学 | 43 |
财务管理 | 41 |
E+会计 | 51 |
公管系 | 行政管理 | 33 | 1.78125 | 2 | -0.21875 | 4 |
公共事业管理 | 24 |
工商系 | 工商管理 | 33 | 1.03125 | 1 | 0.03125 | 3 |
市营系 | 市场营销 | 21 | 0.65625 | 1 | -0.34375 | 5 |
管科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5 | 2.28125 | 2 | 0.28125 | 1 |
电子商务 | 28 |
总计 |
| 384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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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类计划3个、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1个在全院内选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对满足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优先给予推免生资格推荐。
故学院应征入伍退役复学计划如符合条件人数多于给定名额,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确需增补的,首先从A类计划名额中划拨1个,如还不足再从B类计划划拨1个,依此类推。
4.如B类计划或应征入伍退役复学计划名额有剩余,相关指标纳入A类计划名额并重新计算分配。
六、推荐程序
程序 | 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9月18日—19日 | 学院发布实施细则,召开推免动员会;学生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准备支撑材料及清单等。 |
2 | 9月19日—20日 | ①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到谭泽老师处(文科楼418),包括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各类支撑材料(附表3放置支撑材料顶部),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中午11点整,过期不再受理; ②学院进行资格初审等。 |
3 | 9月20日 |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核算总成绩;学生当面确认并签字;公示初选名单。 |
4 | 9月20日—23日 | 学院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或申诉,学院按程序受理并处理。 |
5 | 9月24日前 | 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部门。 |
七、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各环节综合评定,不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2.综合考核流程如下:
(1)自我陈述。学生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陈述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针对自己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表述,如涉及个人证书、荣誉、科研等方面的陈述内容,须结合PPT或者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展示;二是对自己的申报类型、申报学校和申报专业的原因及自己存在的优势进行表述。
(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自由提问,学生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30秒思考后作答。
(3)公布结果。以上两个程序完成后专家现场打分,并公布结果。
八、其它说明
1.申请表(附表1或附表2)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统一由学院负责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生必须对其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部打印出来。
2.学院对申请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应修课学习成绩得分。计算第1至6学期应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组织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综合考核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3.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院对于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
4.申请B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学院按规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是否具有B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学院根据各类计划名额,对学生按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A类计划根据学习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B类计划根据奖励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给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候补名额原则上在A类计划申请者中产生。
6.在学院公示结束之前,各学系内如有学生退出,按本系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如有学生退出,按学院候补排序位次核定候补人。
九、监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对学院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监督组组长李老师反馈。
联系电话:13871350154、027-87992115;
联系邮箱:450494120@qq.com。
十、其它事宜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学院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