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管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29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管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的初试成绩(包括单科和总分)需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中的A类考生分数线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满足学校要求的分数线。

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名单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s://cm.wit.edu.cn/

三、拟招生人数

非全日制MBA硕士研究生拟招生80人左右,具体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330

(二)具体要求:检查证件,诚信评判。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根据《管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试须知),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分别需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整理在一个PDF文件中,“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为邮件主题,329日18点前发至MBA中心胡老师邮箱4915298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过期不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线上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具体操作见“考生须知”。

复试平台网址:https://exam.yunkaoai.com/

(二)复试时间

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全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政治占20%、专业课占30%、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

复试成绩=政治测试(满分100分)*20%+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2.综合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调剂工作

如一志愿复试后尚有剩余名额,则将按如下条件和要求进行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入专业规定的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6.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学院将取消其调剂及录取资格。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考生能否参加学院复试,以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八、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十、申诉及咨询

(一)举报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信箱:450494120@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115,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子信箱:491529812@qq.com

联系电话:027-87992119,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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