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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开展2019级新生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时间:2019-09-10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王海鹏)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增强识别和抵御违法活动的能力,树立讲科学、树新风的道德情操,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9月5日中午,管理学院在开学典礼中专门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范东芳为2019级新生做宣讲。

副书记范东芳从准确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得信仰宗教、依法打击境外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四个方面展开教育,她指出: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应严格做到“两个不得”和“五个严禁”: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的,是不得触碰的法律底线。

她提出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绝大多数同学都是共青团员,共青团员在加入共青团时就已经作出信仰的选择,成为无神论者,因此共青团员同样不得信仰宗教。大学生中的共产党和共青团员应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信教、不传教。同时要坚决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提高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做新时代合格的大学生。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广大新生对宗教政策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自身的民族宗教意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推动了和谐校园的建设。

审稿人:范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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