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6-09-04  点击: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统筹领导学院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院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闫华飞、左辉

成员:罗琼、黄艳、张宗祥、熊婵、朱喆、陈林

秘书:胡倩、于怡迪、马超、李梓煜

(二)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

组 长:罗琼

成 员:王学婷、何玲、许慧、陈林、邹樵、程鹏、石梦菊、李梓煜

(三)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推荐条件

(一)学院2027年普通推免生推荐条件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第1至6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全部必修课成绩合格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二)普通推免生中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满足(一)中第1、2、3款条件要求,可不受第4、5款条件限制。但第1至6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全部必修课成绩合格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科研竞赛全国赛(包含现行《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见附件5)中所列竞赛项目以及“挑战杯”系列竞赛专项赛),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含专项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被SCI、SSCI、EI期刊、CSSCI、北大中文核心等收录。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五、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学院推免名额20个,学院按照各学系 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人数),结合2026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情况、上一年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和推免名额执行情况等实际进行名额分配,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各系分配如下表:

学系

专业

人数

指标计算

指标

指标

余数

候补 排序

会计

会计学(ACCA

方向)

42

7.5325

7

0.5325

1

会计学

46

E+会计

57

公管

行政管理

64

3.3247

3

0.3247

2

工商

工商管理

56

2.9091

3

-0.0909

3

市营

市场营销

31

1.6104

2

-0.3896

5

管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5

4.6234

5

-0.3766

4

电子商务

64

总计


385

20

20



六、推荐工作程序

序号

时间

主要内容

1

9 月4日-9月7日

学院发布实施细则,组织动员,进行政策解读等;学生填写申请表附表1)思想政治考核表(附表2)、诚信承诺书附件3)支撑材料清单(附件4),以及准备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

9 月7日-9月9日

①学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马老师、李老师处(文科楼418、419,包括申请表(附表1)、思想政治考核表(附表2)、诚信承诺书(附件3)、支撑材料清单(附件4),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将申请表(附表1)、思想政治考核表(附表2)、诚信承诺书(附件3)、支撑材料清单(附件4),以及准备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948277120@qq.com,命名格式为:学系+姓名。

注意: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上午10:00(电子材料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过期不补不改。所有奖励证明材料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入学开始,至2026年9月9日。

3

9 月10日-9月13日

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学生答辩并当面确认签字。

公示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或申诉,学院按程序受理并处理。

4

9 月14日

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部门。

七、审核鉴定及答辩

(一)答辩为审核鉴定答辩,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审核鉴定答辩流程如下:

1、自我陈述。学生准备5分钟以内的答辩材料,陈述内容以PPT的形式对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展示。

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针对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自由提问,进行30 秒思考后作答。

3、公布结果。以上两个程序完成后专家现场公布审核鉴定结果。

八、其它说明

(一)申请表(附表1)中所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按申请表要求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生必须对其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部打印出来,各项成绩由学生及审核人员签字确认。

(二)学院对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计算。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1、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计算第1至6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奖励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1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三)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四)学院按规定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可视情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通过审核鉴定及答辩的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单及附件材料,须在本学院予以公示。

(五)在学院公示结束之前,各学系内如有学生退出,按本系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各学系无递补的,按名额分配中的递补顺序进行递补;学院无递补推荐名单的,剩余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

(六)学院根据院内推免生计划分配方案,对学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九、监督

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学院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反馈。

联系电话:027-87992115

联系邮箱:848389394@qq.com

十、其它事宜

学院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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